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务公开
中共邢台技师学院委员会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为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确保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

(一)述职述廉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内外互动、注重整改的原则,达到加强师生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的目的。

  (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向学院全体教职工述职述廉。

四、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和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本人分管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工作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2、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和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

2)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3)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4)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

5)本单位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6)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

五、述职述廉要求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应由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

(四)对于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的事项和组织掌握的事项,领导干部应在述职述廉中作重点说明。

 

                          2024年5月20日

 

版权所有:邢台技师学院(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冀ICP备12020938号-1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850号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0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