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技师学院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方针,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梳理部门、岗位职权结构为基础,以排查廉政风险和制定、实施防控措施为核心,以健全和落实防控制度为保障,加强源头防范,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目标任务
在全院各部门(含各处室、系部,下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完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腐败,逐步形成覆盖全院各部门、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院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要强化廉政风险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部门和个人岗位两个层次,以招生录取、学生就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后勤服务、选人用人以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的风险防控为抓手,全面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针对风险点逐一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风险排查、制订措施、流程制约、监督检查、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循环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下旬)
成立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拟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学习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做到全员参与、全员防控。
(二)风险排查阶段(7月1日-9月1日)
1、梳理确定职权
按照权责一致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内部行使的人、财、物、事管理等岗位职权进行认真清理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本部门岗位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制度依据。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规范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
2、逐级排查廉政风险
(1)个人岗位风险点排查。组织本部门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对照职权目录,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同事点、群众帮、组织定等方式,重点查找以下三类风险:一是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可能造成个人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以权谋私等后果的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依法依规办事,可能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的风险;三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关系接受请托人款物等,可能导致违规违纪行为的风险。
(2)部门风险点排查。结合本部门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查找以下三类风险:一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二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三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服务对象、特定关系人及关系密切人可能对部门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有损害学校、师生利益行为的风险。
3、评定廉政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风险发生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高”、“中”、“低”三个等次评定不同职权的廉政风险等级,并经部门中层干部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三)制定措施阶段(9月21日前)
各部门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有针对性制定操作性强、具体管用的部门和个人防控措施,强化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着眼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属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方面的,要着眼于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堵塞制度和监控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自觉性。
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特点列出廉政风险项目,拉出廉政风险点,根据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 实行分级负责。进一步完善权力(事项)运行初审、复核、 审核、审批等环节,体现流程制约。经部门确定,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9月22日- 10月19日)
1、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研判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隐患,视情况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纠正,及时化解风险。
3、建立问责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该问责的要及时问责,该查处的要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该追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检查评估机制。通过信息监测、检查评议、汇报交流等方式,不定期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5、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部门廉政风险点,对照“八个关口”和“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省市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推进自身制度建设,构建重点突出、统筹推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化解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保护干部。各部门要把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宣传发动,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措施有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积极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委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把握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注意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学院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相结合,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过程作为干部自我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的过程。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