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一、负责全院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各系部、分院加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行为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
文明礼貌教育、行为准则教育、安全教育等养成教育共组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划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综合测评工作。
三、指导各部、分院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培训考核、评先表彰等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院内部治安综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年度学生管理与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四防(防火、防盗、防毒、放事故),抓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参与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学生及校园安全的应急事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园综合治安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院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和申诉处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各系部团总支、院学生会、广播站、保卫队等各种社团管理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制定团的工作计划,负责青年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团员,团员管理,推优评先,组织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负责全院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国家助学金申报,审验、复核及银行卡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体检、保险、乘车信息卡、信息审核及证件发放工作。协助党委工作部做好贫困生勤工俭学及爱心救助工作。
八、负责学院艺术团组织领导和专业文艺项目训练、宣传、演出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协助负责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负责审验学生就业离校综合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院学生和单身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师生户籍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