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8日
一、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组织治安巡逻,安排、检查治安执勤和门岗,加强院内办公设备、消防设备及公共财物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定。
二、研究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协助各部门特别是要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搞好全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和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办理户口迁移,身份证发放等手续。
四、负责防火防灾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消防措施,检查、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灾工作。
五、全面做好学院重大集会及来院视察工作、参观访问的领导和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处理一般性治安案件,配合公安部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预防和控制校园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处理校园中的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内保工作。
九、负责做好节假日学院的治安值班巡逻工作。
十、配合当地安全、公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