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领导学院共青团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其职责范围是: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团的基本知识,培养他们成为“四有”青年。
2、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作,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拓性、示范性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
3、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的活动,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活动。
4、展示社团风采,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5、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负责入团的培训及审批、超龄团员退团、团员的奖惩等项组织工作,管理好团内文书和团员档案。
6、深入各系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各系团总支工作,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培养团干并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7、配合学生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
8、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搞好广播、校刊编辑及其他各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