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就业政策的研究、咨询,并按照各级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
二、负责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完成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三、负责引导各系部与专业对口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协调完成学生教学计划、专业设置、顶岗实习、教研课题研究、产品加工、师资交流、毕业生分配等具体事宜。
四、负责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宣传、咨询工作。
五、负责收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六、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及就业推荐材料的审查。
七、负责用人单位来院选聘和用人单位洽谈的接待。
八、负责就业网站建设、内容和更新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就业数据的统计、汇总。
十、负责毕业生离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十一、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档案,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撰写毕业生跟踪调查总结报告。
十二、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有关遗留问题。
十三、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