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技师学院为财政全额补贴事业单位,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根据办学资质、条件和社会需求,承担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教育、教学和培养任务;开展相关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技能进修、培训等业务,以及职业资格鉴定相关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1月20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ext.lss.gov.cn/)和邢台技师学院网站(/)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及邮件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点-12月1日18点整
报名地点:邢台技师学院综合楼11楼(1117房间)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填写的《邢台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有效证明(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发放工资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4张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
(2)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将《邢台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jsxyrsc@163.com。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考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题目自拟。评委综合打分,每人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ext.lss.gov.cn/)和邢台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方案由邢台技师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2609979 监督电话:0319-2609806
邢台技师学院
2023年11月20日